
6月7日下午,《陕西师范大学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18】3号(以下简称《办法》)培训会在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会议室召开。校第十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财务监督工作委员会委员、各部门工会主席,人事处、审计处和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工会主席杜叶婷主持。
校工会副主席、财务监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韩旭晖就《办法》的修订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框架、内容解读和具体说明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是第六方面的具体说明,从规范我校工会会员会费,优秀表彰奖励,教职工教育、活动和生活支出,工会经费下拨标准及管理使用规范给予具体指导。
杜叶婷就本次会议精神和《办法》的宣传落实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凸显工会经费在我校工会工作创新改革中的作用。通过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不断増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进一步实现工会组织在服务好教职工的生活和活动,服务好学校中心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不断增强学校各单位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同促进学校发展。各部门工会以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为切入点,合理谋划本单位工会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格局,为本单位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新的力量。二是要吃透精神,切实发挥好工会经费在本单位整体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处处体现了学校对广大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和精神鼓励,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共同建设美好和谐校园是工会工作者的不懈追求和努力方向。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大家本着节约和发展的原则,既坚持工会工作的不断创新,满足工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需要,又要严格遵守经费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把有限的经费用在本单位整体事业的发展事业中。三是要认真学习,切实发挥好工会经费在工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办法》是今后一段时期我校工会经费管理的制度性文件,学习好《办法》是取得好的落实效果的前提和保证。各部门工会要将本次培训会议精神向分党委、党总支汇报,特别是关于规范会员会费管理的情况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校工会将对部门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规范高效。
《办法》是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精神和《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的。经第十届工会委员会会议(扩大)讨论通过,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