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的通知》(陕教科文卫体工发〔2024〕9号)文件精神,校工会组织开展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五一巾帼标兵岗3个
五一巾帼标兵4名
二、推荐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团队。
三、推荐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勇于创新、敢为人先,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的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
3.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以教研室、系、科室等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低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4.原则上应具有过本单位、本系统或本行业先进个人(集体)及以上荣誉基础,曾获得过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的不重复推荐。存在近两年内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5.原则上每个部门工会只能推荐1项荣誉。
四、推荐工作要求
1.由教职工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部门工会组织推荐。
2.部门工会于4月29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word电子版(见附件1、2)发送校工会邮箱:gongh@snnu.edu.cn
联系人:荀睿
联系电话:029-85319093
附件:
1.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个人).docx
2.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集体).docx
校工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