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在本单位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为进一步发挥二级教代会在促进学校和本单位加速发展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将组织召开2024年度二级教代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二级教代会召开时间,但须在2025年3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
二、主要内容
1.听取和审议本单位2024年工作报告。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3〕50号)和《陕西师范大学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陕师党发〔2019〕31号)要求,重点报告本单位“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执行情况。
2.听取和审议本单位2024年财务情况报告。
3.讨论通过本单位2024年教职工奖酬金分配方案。分配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按照校党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民主评议本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组织形式
1.二级教代会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
2.教学科研单位的二级教代会为全体教职工大会。
3.直属、附属单位教职工人数不足80人的,须全体教职工参加;教职工人数超过80人的(含80人),可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四、工作要求
1.成立党、政、工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单数),主持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人为本单位二级教代会主要责任人;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对本单位二级教代会工作实行有效监督。
2.制定召开二级教代会工作方案(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议程和组织机构),并于会议召开前2天报学校校(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王博老师。
请各单位务必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会后一周内上报学校校(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王博老师处,此材料将作为学校、学院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资料。
3.二级教代会上公开的事项内容须客观真实,能够反映本单位本年度的实际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在二级教代会组织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学校将按照《陕西师范大学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陕师党发〔2019〕7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85319094 邮箱gongh@snnu.edu.cn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内原附小二层213室
党委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