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经教职工个人申请,部门工会、二级党委审核,学校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决定对6名教职工进行特殊困难补助。其中:教育学部2名,外国语学院2名,国际商学院1名,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1名。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校工会反映。
联系人:靳春泓
电话:029-85303776
通讯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综合体育馆三层工会办公室
邮编:710062
校工会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