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经教职工个人申请,部门工会、二级党委审核,学校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决定对5名教职工进行特殊困难补助。其中: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1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名,音乐学院1名,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1名,后勤管理与保障处1名。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0日—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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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靳春泓
电话:029-85303776
通讯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综合体育馆三层工会办公室
邮编:710062
校工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