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是工会会员公益性健康保障之一,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全国总工会专为职工群众开办的群众性互助保障组织)承保,单位统一组织参加。我校工会(妇委会)2024年开始开展此项工作,受到广大女职工的关注,根据《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开展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活动基本内容
在职女职工参加本保障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首次确诊患有保障所列的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家庭经济困难。
二、保费及互助金
1.互助保险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参加,每份25元/人。在编在岗60岁以内的女职工保费由个人和工会共同承担,工会会员个人缴纳10元,工会(妇委会)配套15元;和学校签署用工协议(合同制、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且参保期间在学校工作)的人员可自费参保。去年因故未参保的女职工今年可参保,属于首保。活动保障期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保障期满后,无论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保费不再返还。
2.按照《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领取条件时,最高可领取15000元互助金。
三、续保及新入保说明
1.新入保职工在互助保障期(以上级审核批准后为准)开始之日起,执行60日观察期。
2.2024年之后每年连续参加过此保障的职工,此次继续参加为续保,续保不受观察期限制。
四、办理工作
1.工会(妇委会)将去年参保人员名单发至各部门工会,由各部门工会统筹安排此项工作,今年保费以部门工会为单位交至学校财务处,具体工作流程见本通知第五项。
2.职工签字的名单视为本人自愿参保的协议,请按照如下要求填写:
(1)名单顺序保持不变。
(2)今年继续参加则为续保,在“参保缴费并签字”栏目签字缴费,女职工个人的续保工作即完成。
(3)去年参保,现已退休的人员,“参保情况”栏不填,在“参保缴费并签字”栏目写退休。
(4)调离陕西师范大学人员“参保情况”栏不填,在“参保缴费并签字”栏目写调离。
(5)新参保女职工添加在名单后边,在表中准确填写个人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手机),签字确认并缴纳保费,“参保情况”为“首保”。
(6)校内工作单位变动人员,名单中不做删除,按如下要求填写:调入人员参加保险,添加并填写相应信息在名单后边,签字并缴纳保费,备注“调入”;调离人员在签字栏目填写调至某单位,备注“调离”。需明确首保或续保时间。
五、缴纳保费确定名单
1.缴纳保费时间:3月10日(周二)至17日(周二)工作日工作时间,截止时间为17日下午5:30。
2.缴纳保费方式:互助保费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统一转款至学校工会账户,转款时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备注。
(手机银行即可办理)
户 名:陕西师范大学
账 号:61001925200050001728
开户行:建行西安小寨支行
备 注:此栏目请务必按以下示例填写:女工保险转117户,XX(单位名称,如教育学部)XX(参保人数,如16)人。
3.确定名单:部门工会转款后,将参保人员签字纸质版名单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ongh@snnu.edu.cn。
六、其他事项
1.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2.材料提交地址:
雁塔校区综合体育馆三层302室卢老师 85303776
长安校区校内原附小214室荀老师 85319093
3.因整理数据资格审查需要时间,请各单位按时办理仔细审核,逾期自行负责。
附件:
附件:《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实施细则》节选.docx
工会(妇委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