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已于2026年1月16日至17日召开。为充分发挥“双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凝聚全校智慧力量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就本次“双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原则
(一)全局性原则。提案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紧扣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客观分析学校建设、教职工职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具有大局意识的意见建议。
(二)代表性原则。提案需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集中反映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多数教职工工作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三)可行性原则。提案需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问题分析精准,原因梳理清晰,同时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和实施建议,确保科学性和落地性。
(四)规范性原则。提案需严格遵循本通知规定的规范要求,使用学校统一编制的提案表填写提交,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二、提案规范
(一)提案主体要求。提案须由1名“双代会”代表提议,并有3名及以上“双代会”代表附议,提议人和附议人均须亲笔签名,方为有效提案。
(二)提案内容要求。坚持一事一案,提案需明确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阐述问题存在的依据,同时给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建议,做到言之有物、有据、有理。
(三)提案范围要求。提案需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校园建设、人才队伍、教职工福利保障等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展开。
(四)不予受理情况。
凡属下列内容的,不作为有效提案受理: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
2.属于纯学术研讨范畴的;
3.属于应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部门举报揭发的;
4.为代表个人或少数人解决个别问题的;
5.超出学校及“双代会”职权范围的;
6.其他不宜作为提案的情形。
三、提案征集指南
提案应紧扣学校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结合教职工实际需求,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建言献策:
(一)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适配性,有序推动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好“立德树人”一号工程提出建议;
(二)聚焦教师教育发展特色,围绕强化教师教育主责主业、彰显办学特色,以师范固本、非师范强能、师范与非师范协同共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师范大学提出建议;
(三)聚焦师资队伍建设,围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系统提升“引才育才”质量,助力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提出建议;
(四)聚焦学科发展与数智化赋能,围绕学校“十五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全力决胜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加快实现人工智能赋能学校事业发展提出建议;
(五)聚焦教育评价改革,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年”专项行动,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制度体系,全面激发学校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与创造活力提出建议;
(六)聚焦教职工急难愁盼,围绕进一步提升教职工福利待遇,大力推进附属学校“一校两区”建设,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提出建议。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二)提交方式。本次提案仅接受纸质版提交,代表可登录学校工会(妇委会)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第八届教代会代表提案表(样表)》(见附件),按要求规范填写。填写完成后,经提议代表和附议代表亲笔签名,将纸质提案表报送至“双代会”办公室。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雁塔校区:综合体育馆三层301室
长安校区:校内原附小楼二层213室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85319094
请各代表团高度重视本次提案征集工作,组织代表深入教职工群体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治校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凝练,高质量完成提案撰写和提交工作,确保提案真正反映教职工心声、契合学校发展需求。
附件:
第八届教代会代表提案表(样表).doc
校工会
2026年3月26日